【故事】你负责守疆护土,我为你看家护院!(8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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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全”强化诉内维权
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。为此,石狮法院在探索中,创新了涉军维权的“三全”工作机制。
“我们大力推动‘法官工作室’进驻军单位,实现‘全域覆盖’;妥善解决涉军案件,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‘全程护航’;提供特色法律服务,实现预备役、现役军人、退伍老兵及其近亲属等‘全员保障’。”石狮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林明容介绍。
石狮法院在全市全部驻军单位均挂牌成立“法官工作室”,由维军合议庭成员担任驻点法官,各驻军单位也指定一名具有相应法律知识的军官担任法院联络员。通过驻点法官与联络员的沟通联系,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的涉军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。
针对涉军案件,该院一律实行“三优先”,即立案优先、审理优先、执行优先,有力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。其中,依托法官工作室和部队的法院联络员,及时了解并提前介入涉军苗头性纠纷;在立案大厅设立军人军属立案专窗,提供便捷、专业的立案服务;对涉军案件合议庭均做到快审快结,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,着力化解军民矛盾。
今年1月,石狮法院受理了原告吴某与被告庄某离婚纠纷案。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未果后,考虑到本案系军婚,庄某因在部队服役,与吴某聚少离多,又未能注重培养、经营双方感情,导致双方感情产生隔阂、疏离,发生婚姻危机,但双方感情仍存在改善和修复的可能,而吴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庄某存在重大过错。在庄某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,法院根据婚烟法相关规定,依法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,保护了军婚的稳定性。该案经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“四化”优化诉外服务
保守秘密类、婚姻家庭类、人身损害类、诈骗预防类……在石狮法院维军合议庭负责人陈清真的电脑里,记者看到了不同专题的课件。
根据军人的司法需求,制作贴近军人日常生活训练所需的培训课程清单,开展“法官讲坛进军营”活动,这是石狮法院司法维军的缩影。
在强化诉内维权的基础上,该院着力优化诉外服务,全面推行“制度化”拥军工作模式、为军人定制“清单化”法律培训、举办“多样化”普法宣传活动、实行“常态化”军地交流形式的涉军维权法律服务“四化”措施,切实提升法律拥军工作成效。
该院制定了维军合议庭章程、工作职责、年度工作计划,让维军维权工作有章可循。今年3月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拥军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推进新时代维军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同时,该院维军合议庭坚持每月15日维军接待日和每月26日维军咨询日制度,为部队官兵开通“法律咨询服务热线”并在驻军法官工作室设置咨询信箱,做到来人有接待,来信有回音,来电有答复。积极举办涉军法律知识讲座、组织庭审观摩等,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维权意识。
此外,在春节前夕、建军节期间,组织到人武部、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部分驻军单位座谈、慰问。并邀请部队官兵为法院干警们宣讲国防教育知识,组织干警到部队过“军事日”,与他们一起开展各种文体活动,促使军地交流常态化。
“法院时常为我们举办法律知识讲座,每逢建军节,总能收到法官们热情洋溢的节日问候,让我们感觉心里暖暖的。”今年的“八一”建军节之际,该院到驻石某部队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,该部队负责人张甜说道。
二十载铸就鱼水情深
石狮法院在办案中,创新“三全”机制,搭建起涉军维权“快车道”,解除前方战士后顾之忧;办案之余,规范“四化”服务,设身处地为军人们排忧解难,为他们心无旁骛练兵备战创造有利环境。哪里有军营,哪里就留下法官坚实的足迹;哪里有纠纷,哪里就出现法官忙碌的身影……
铁肩担重任,热血护“长城”。20年来,该院维军合议庭审结涉军案件165件,调解撤诉率达67%,为军人军属减免缓交诉讼费115件,金额51.2万元。
司法维军二十载,石狮法院积极开展法律拥军活动,大大深化了军民鱼水情,不仅得到驻石部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,更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、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授予的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”和“泉州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“官兵后方家务事,连着前方训练场。”林明容说,强军必安军,做好涉军维权工作,既是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的现实需求,更是维护国家安全发展的战略需要。站在20年的新起点,石狮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谱写法律拥军新篇章!
编辑:方琮 高奇